日期:113.8/28、8/29、8/30
講師:劉維真、劉漢、蔣美龍、連世昌、林秀銘、籃茂山、蕭琪琳
地址:公會訓練教室(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258號4樓)
上課時間:09:00-17:15
一、民法、土地法規及相關稅法
二、不動產權利移轉、使用限制相關法規及實務
三、不動產交易相關契約書及經紀實務
四、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
五、其他與不動產有關之課程
下載APP網址報名:http://www.tcrapp.org.tw/welcome/login.html(限額額滿提前截止)
★★★不提供代辦換證服務,如無法接受者請勿報名(PS:學員需自行郵寄換證資料至全聯會)
☆☆☆注意合意事項:
1.課程期間全程與內政部網路監控系統連線,遲到早退缺課10分鐘則該節時數不予計算,視同放棄。
2.報名後如須異動請於開課三個工作日前告知。申請延期/轉班/轉讓者,以一次為限
3.退費辦法:開課三個工作日前申請退費者,扣除講義費用$300後退費$1300;逾期恕不退費。
4.學員於第一天上課時,請攜帶2吋照片1張、身分證正本(供核對),身分證影本2份(正、反面請影印於同一張A4紙上勿裁切),繳交學員資料表(本會當日提供)。
★109年度起不再提供午餐(免費便當)~請學員自行外出用餐
★取消上課或臨時延後改班,請【提前3天】電話告知!!方可順延一次班別。
★不接受當日無故未到~【自行付擔報名費用】者,不退報名費$1600
★不接受當日無故未到~【使用免費上課券】者,將取消免費上課券資格!下次上課須自付報名費$1600
1.以上為預計課程內容及上課日期,若有必要,本會保有異動權。
2.依內政部規定,遲到或早退超過十分鐘者,該節數不予計入上課時數。
3.學員須簽到及簽退,若其一無簽名,該堂一律視為缺課。
4.進入授課教室,請將行動電話切入靜音或震動。
★5.課程期間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發生,本會概依新北市政府公布是否停班停課(若只停課不停班,本會照常上課),作為本班是否停課之依據。停課之時數將順延補課,日期由本會另行通知。
6.依本會第九屆第9次理監事聯席會決議,自民國106年4月25日起,本會每年將上課券1張,隨同繳清會費之會員公司新年度會員證書,以掛號寄送會員公司。
★7.繳費:請匯款至【三信商業銀行板橋分行】,銀行代號: 147 帳號:202-000-3827
戶名:新北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
★匯款後請傳真繳費匯款單至FAX:2953-0742或電聯告知匯款後5碼
★報名3日內未匯款者,本會將取消其報名資格,若有不便,尚請函諒,感謝您的支持!